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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司罚决字〔2026〕8号

当事人:辽宁法能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21*************,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负责人:金延峰


经查明,辽宁法能律师事务所与大连律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为辽宁法能律师事务所建设法律销售部门、为其培训并提供销售人才,协助开展法律销售工作;辽宁法能律师事务所授权允许该公司销售人员以其名义协助开展法律销售工作,并承担该公司销售人员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给予辽宁法能律师事务所停止执业二个月的行政处罚。


大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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