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假是校外培训违规行为易发、高发时段,为坚决筑牢寒假校外培训监管防线,持续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巩固“双减”治理成效,盘锦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现将全市寒假期间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通报如下。
案例一:大洼区某悦托管中心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该托管中心在不具备开展教学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学科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并予以警告。
案例二:双台子区某冠托管中心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该托管中心在不具备开展教学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学科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并予以罚款。
案例三:双台子区某贺教育培训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该培训中心超出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费,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警告。
案例四:盘锦某葵托管有限公司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该托管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开展教学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学科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作出拆除黑板、清理教辅材料处理,并予以警告。
案例五:盘山县某点托管中心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该托管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开展教学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学科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作出拆除黑板、清理教辅材料处理,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罚款。
案例六:兴隆台区张某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在无证无照培训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并予以警告。
案例七:兴隆台区徐某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在无证无照培训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并予以警告。
案例八:兴隆台区课某托管中心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案
违规事实:该托管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开展教学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学科教学活动。
处理结果: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作出拆除黑板、清理教辅材料、撤下店内宣传广告处理,并予以警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常态化治理,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盘锦市教育局
2026年2月13日